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:
①组织拟订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目标、政策。
②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,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渠道,统筹提出中央资金安排方案。
③结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,综合衔接选址避险、建筑防火等各种防灾标准,组织制订校舍安全技术标准、建设规范和排查鉴定、加固改造工作指南。
④明确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,将中小学校舍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管理。
⑤制订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。
⑥设立举报电话,协调查处重点案件。
⑦协调各地各部门支持重点地区的校舍安全工程,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。
⑧编发简报,推广先进经验,报告工作进展。 |